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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辦理103年度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初階教學知能2學分班實施計畫

國立東華大學辦理103年度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初階教學知能2學分班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16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068331號函辦理。

二、委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部。

三、開設班別:國立東華大學103年度「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初階教學知能2學分班」。

四、學分數:本研習課程結束後,學員缺課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即12小時)且經考評及格,

  由本校授予2學分之學分證明。

五、招生對象:

  • 國小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 具國小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於國小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六、招生人數:每班以30人為原則,不足25人取消開班。

七、招生方式:

  報名(兩種報名方式皆須完成才算報名完成):

  • (一)通訊報名:

    (1)即日起至103年6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掛號郵寄至:

     (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

     收,並於信封註明「報名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2學分班」,

     或請先將報名資料傳真至03-8632650,正本資料後寄送。

    (2)檢附資料:最近三個月一吋半身正面相片、報名表(如附件)、身分證正反影本、最高學歷畢

     業證書影本、國小敎師證影本、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 

     ※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請依序裝訂)

  • (二)線上報名:請務必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八、預定開班日期:103年7月7日(一)至7月12日(六),共計6日。

九、上課地點: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花師教育學院3樓D305實驗室。

十、上課時間: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共計36小時。

十一、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比例:50/50)

序號

課程概要

時間

授課教授

課程簡介、上課模式與評量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材內容分析(一)

生物領域

二小時

林靜雯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學設計(一)

POE、類比教學

二小時

林靜雯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與評量(一)

多元與網路化評量

二小時

林靜雯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材內容分析(二)

物理領域

二小時

古智雄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學設計(二)

探究式教學

二小時

古智雄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與評量(二)

實作評量

二小時

古智雄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材內容分析(三)

地球科學領域

二小時

蔣佳玲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學設計(三)

體驗式教學

二小時

蔣佳玲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與評量(三)

戶外教學與評量

二小時

蔣佳玲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材內容分析(四)

化學領域

二小時

李暉

十一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學設計(四)

問題解決教學法

二小時

李暉

十二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與評量(四)

地方本位課程與行動學習評量

二小時

李暉

十三

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的微型教學與檢討(一)

概念改變教學

二小時

林靜雯

十四

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的實驗設計(一)

生物、物理

二小時

林靜雯

十五

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的微型教學與檢討(二)

體驗式教學

二小時

蔣佳玲

十六

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的實驗設計(二)

化學、地科

二小時

蔣佳玲

十七

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的微型教學與檢討(三)-探究式教學

二小時

李暉

十八

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的實驗安全考量

二小時

李暉

 

十二、授課師資:

 

姓名

主要學經歷

專長

備註

林靜雯

國立東華大學

科學教育研究所教授

科學學習心理學、健康認知、教科書研究、數位學習

任教教授

古智雄

國立東華大學

科學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科學學習心理學、科學哲學、社會認知與科學傳播、認知心理學與科學學習、物理教育

任教教授

蔣佳玲

國立東華大學

科學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

多元文化、社會互動、話語分析、地科教育

任教教授

李暉

國立東華大學

科學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科學知識社會學

質性研究、師資培育、原住民科學教育、化學教育、科學傳播

任教教授

何燿州

(暫定)

東華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博士生

花蓮縣太昌國小自然科教師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教學助理

 

十三、其他:

  • 本學分班由教育部專案補助辦理;缺課時數如超過授課總時數3分之1者,不核發學分證明書或研習證明書。報名人數若未滿各班基本人數25人時則不予開班。
  • 本班學員錄取後,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轉學或轉班,且不得要求修習其他教育學程或要求至其他學制班級修課。
  • 所繳交文件資料如有偽造、假借、塗改或不被承認者等不實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在錄取後發現者,應即撤銷錄取資格及修習教育學分權利,已修學分概不予承認;如在修畢學分後發現者,則註銷已修習之教育學分證明。
  • 課程進行中,如遇天災(如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致停課者,得另行安排時間進行補課。
  • 各班謝絕旁聽、試聽,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 本處所辦理之各學分課程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 開課後,請按上課時間自行出席上課,不另行通知。
  • 辦理單位:國立東華大學課程設計與潛能開發學系、師資培育中心。
  • 聯絡方式:國立東華大學師培中心陳淑貞小姐,聯絡電話:(03)863-2648。

 

※更多詳情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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